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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傳統婚嫁習俗中,訂婚宴客時,男方不可吃到喜宴結束。




這是在訂婚時男方就把女方『吃購購』〈台語〉。


這是極其不禮貌的,尤其一方是傳統家族。


這項禮俗是絕對不可忽略的。


而台灣北中南東部各地方習俗,男方離席的時機並不同。


有的是上第四道菜後即離席,有的是上到水果即離席。〈把第11道菜水果挪至第五或六道菜〉有的是在上甜點前離席就可以。


各地會因當地習俗的不同,男方離席時機就不同。


但男方在離席前,必須負擔女方部份酒席錢以示禮貌及重視。


男方所負擔的酒席金額又因地區風俗而不同。


男方所負擔的酒席金額用紅包交予親家稱為『壓桌』錢。


離去時只可點頭微笑表示,不可開口及揮手道再見,沒人想在自家的訂婚喜宴"再見"的,這是大觸霉頭喔!但現代許多開明的家長,  已不太有這個禁忌,尤其女方會認為,剛結為親家,不讓親家吃飽那才叫失禮呢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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